于家决狱
《汉书.于定国传》:“(于定国字曼倩)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定国少学法于父,父死,后定国亦为狱吏、郡决曹。”“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汉时,于定国与其父皆为司法官,量刑时较公平,从未造成过冤案。后因用作称美司法官员的典故。
唐.刘长卿《按覆后归睦州赠苗侍御》:“直氏偷金妄,于家决狱明。”此借以称颂苗侍御对自己的冤案给予公平裁决。
《汉书.于定国传》:“(于定国字曼倩)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定国少学法于父,父死,后定国亦为狱吏、郡决曹。”“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汉时,于定国与其父皆为司法官,量刑时较公平,从未造成过冤案。后因用作称美司法官员的典故。
唐.刘长卿《按覆后归睦州赠苗侍御》:“直氏偷金妄,于家决狱明。”此借以称颂苗侍御对自己的冤案给予公平裁决。
指:指责。 受到众多人的指责,就是不生病自己也会死去。 极言人言可畏,众怒难犯。语出《汉书.王嘉传》:“里谚曰:‘千人所指,无病而死。’臣常为之寒心。”《宋书.颜延之传》:“于是感苟锐之志,驰倾觖
《书.顾命》:“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孔传:“临终之命曰顾命。”孔颖达疏:“顾是将去之意,此言临终之命曰顾命,言临将死去回顾而为语也。”后因以“顾命”谓临终遗言,多用以称帝
小鲜:小鱼。 治理大国好像烹煮小鱼一样(不要常常扰动它)。 表现古代道家“清静无为”的政治思想。语出《老子》六〇章:“治大国若烹小鲜。”《韩非子.解老》:“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
《山海经.西山经》:“又西三百五十里,曰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郭璞注:“此山多玉石,因以名云。《穆天子传》谓之群玉之山。”后因以“玉山岑”泛指仙境。南朝 齐谢朓《郡内高斋闲望答吕法曹》诗:“若遗金门
源见“桐乡归葬”。赞扬官吏在任行惠政,有遗爱。晋潘岳《河阳县作》诗之一:“齐都无遗声,桐乡有余谣。”【词语桐乡】 汉语大词典:桐乡
《楚辞.离骚》:“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王逸注:“望舒,月御也。”又《初学记》卷一引《淮南子》:“月一名夜光。月御曰望舒,亦曰纤阿。”又《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纤阿为御”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
源见“一傅众咻”。比喻好的合适环境。庄,战国时齐国的街名;岳是其里名。严复《与外交报主人论教育书》:“必欲使之大成,则亦有法,道在置之庄 岳之间也。”
同“尊隗”。唐独孤绶《燕昭王筑黄金台赋》:“宋歌泽门以归怨,燕尊郭隗而耀德。”
《楚辞.招魂》句尾多用“些”字,如“魂兮归来,东方不可以托些!”“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楚辞.招魂》中句尾多用“些(suò)”字,是楚人常用的语尾语气词。后遂以为《招
源见“梁园赋雪”。指在达官显贵之家奉命吟赋。南朝 齐谢朓《拜中军记室辞随王笺》:“故舍来场圃,奉笔兔园,东乱三江,西浮七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