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石宝长官司
元至正初置,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明洪武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置长乐县。
明洪武七年(1374年)置,治今湖北省五峰县。十四年废。永乐五年(1407年)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置长乐县。
元至正初置,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明洪武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置长乐县。
明洪武七年(1374年)置,治今湖北省五峰县。十四年废。永乐五年(1407年)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置长乐县。
清嘉庆十六年(1811)置,属广东省。治所即今广东佛冈县。道光《佛冈厅志》卷1载:观音山之左股,石室宽敞,正壁刻“永佛寺”三字,室之西畔又有石人像三,俨然拱立。一名佛寺冈,冈顶有村佛冈围。厅因以为名。
亦作中陵川水。即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南、清水河县西北之浑河。《水经·河水注》:树颓水“西南流,右合中陵川水。水出中陵县西南山下,北俗谓之大浴真山,水亦取名焉。……水曰诰升袁河,西南流径沃阳县,左合中陵川
即今江西上高县西南四十二里钊田街。清同治《江西全省舆图》卷6:瑞州府上高县西南有钊田。
即吴翁湖。今江苏兴化市北蜈蚣湖。
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属云南都司。治所即今云南昆明市。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废。
即今西藏拉萨。《新唐书·吐蕃传》: “其赞普居跋布川,或逻娑川。” 又 《册府元龟》 卷963《外臣部》 “才智仲琮” 条云: “吐蕃土风寒苦,物产贫薄。所部逻婆 (当作娑) 川,唯有杨柳,人以为资。
原为堆噶尔本所辖牧区部落。在今西藏革吉县境。1960年以革吉、亚热、邦巴、雄巴等牧区部落设革吉县,驻那坡。
即今黑龙江省明水县。清宣统三年(1911)改名兴隆镇。
在今江苏南京市西南。《清一统志·江宁府一》“新河”条引《(江南)通志》谓:“下新河自三山桥,历石城、定淮诸门, 由草鞋夹以达于江。”
1914年设热河特别区,1928年改为热河省。治所在承德县 (今河北承德市)。辖今河北省东北部、辽宁省西南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1956年撤销,分别并入今河北、辽宁二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旧省名。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