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省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年)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年)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即今上海市嘉定区西北十八里葛隆。旧有葛隆庙,镇以庙名。《方舆纪要》 卷24苏州府嘉定县“黄渡镇” 条下称 “葛龙庙镇”。明成化年间知县吴哲始建,故又名吴公市。
在今山东陵县东南。《新唐书·李师古传》:“棣州有蛤盐池,岁产盐数十万斛。……蛤为纳所据以专利……纳乃筑垒德州南,跨河以守蛤
即今江苏沭阳县西北四十里阴平乡。《寰宇记》卷22谓此为汉、晋阴平县治。在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西南部。面积90.6平方千米。人口4.7万。镇人民政府驻阴平,人口1.1万。西汉为阴平侯国,故名。1949年1
在南海中中国东沙群岛内,位于东沙岛西北约40海里,在北卫滩之南。是隐没在水下的珊瑚暗滩。1947年中国内务部公布名称为南卫滩。
唐圣历二年 (699) 置,属始州。治所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北六十里剑门镇。《元和志》 卷33剑门县: “因剑门山为名。” 《寰宇记》 卷84剑门县:“诸葛武侯相蜀,于此立剑门,以大剑山至此有隘束之路,故
秦置,属巴郡。治所在今四川云阳县东三坝乡。东汉末属巴东郡。《后汉书·刘焉传》: 兴平初,“荆州牧刘表表焉僭拟乘舆器服,(赵) 韪以此遂屯兵朐忍备表”。 即此。 西晋改为朐䏰县。古县名。秦
明置,在今湖北麻城市东。《方舆纪要》卷76麻城县:东馆驿“在县东。今废”。
①在今江苏苏州市虎丘山上。北宋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中:云岩寺“即晋东亭献穆公王珣及其弟珉之宅。咸和二年舍建精庐于剑池,分为东西二寺,寺皆在山下。盖自会昌废毁,后人乃移寺山上”。唐时避太祖讳,改名武
西魏改新兴郡置,属合州。治所在清居县(今四川南充市南青居镇)。辖境相当今四川南充市南部及武胜县西北地。隋开皇初废。
亦作婆多吐水。即今黑龙江省阿城市东与宾县交界处之蜚克图河。《金史·世纪》: “世祖乃以偏师涉舍很水,……明日,大雾晦冥,失道,至婆多吐水乃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