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 (豐) 州
①唐武德四年 (618) 置,治所在郧乡县 (今湖北郧县)、八年 (625) 废。
②元至元十九年 (1282) 升南丰县置,直隶江西行省。治所即今江西南丰县。明洪武初仍降为县。
①唐武德四年 (618) 置,治所在郧乡县 (今湖北郧县)、八年 (625) 废。
②元至元十九年 (1282) 升南丰县置,直隶江西行省。治所即今江西南丰县。明洪武初仍降为县。
清置,属沁源县。在今山西沁源县北五十里东、西阳城村。
清光绪二十九年 (1903) 置,属直隶朝阳府。治所在今内蒙古奈曼旗东南鄂尔土板。宣统三年 (1911) 移治水泉 (今辽宁阜新蒙古自治县)。1914年划归热河特别区。1928年属热河省。1949年属
在今内蒙古固阳县西南。《后汉书·孝和孝殇帝纪》: 永元元年 (89),“南单于出满夷谷,与北匈奴战于稽落山,大破之”。《资治通鉴》 卷48胡三省注: “余按南单于庭在西河美稷,满夷谷当在美稷县西北。后
即拔野古。隋、唐时为勅勒 (铁勒) 十五部之。分布于今蒙古国东南乔巴山一带。唐于此建幽陵都督府。
清雍正五年 (1727) 改清浪卫置,属思州府。治所即今贵州镇远县东北清溪镇。民国初属贵州镇远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1941年撤销,并入岑巩县。
即今广东新会市东南古井镇。清道光《新会县志》卷4:“墟市”有古井墟。
南齐置,治所在今贵州水城县境。后废。南朝齐置,治今贵州省水城县境。辖境相当今贵州省六盘水、水城等市县一带。后废。
清光绪十三年(1887)置台湾县。1920年日本占领期间始置台中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仍设台中市,属台湾省。治所即今台湾省台中市。在台湾省本岛中部。面积163.4平方千米。人口101.4万。是台
明置,属复州卫。即今辽宁瓦房店市西南岚崮店。明 《辽东志》 卷3: 栾古关在 “ (复州) 卫南六十五里”。又 《方舆纪要》 卷37复州卫: 栾古关“以近栾古山而名。有官军戍守”。山东麓古城遗址尚存。
南宋咸淳元年(1265)以度宗潜邸升庆远军置,治所在宜山县(今广西宜州市)。辖境相当今广西宜州、忻城、河池、南丹、天峨、凤山、东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及贵州荔波县地。元至元十六年(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