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
即今江苏昆山市东北周市镇。清光绪 《江苏全省舆图》 新阳县: “周市在城东北二十里。”
即今江苏昆山市东北周市镇。清光绪 《江苏全省舆图》 新阳县: “周市在城东北二十里。”
俗名错河。源于今河北兴隆县南之北三岔口,南流折而向西,经北京市平谷、河北省三河市,至天津市宝坻县入蓟运河。《水经·鲍丘水注》 引《竹书纪年》 曰: “梁惠成王十六年,齐师及燕战于泃水,齐师遁。” 即此
亦作越裳国。在今越南义静省西北甘禄一带。《晋书·地理志》 九德郡: “吴置,周时越常氏地。”
唐武德元年(618)置, 治所在南由县(今陕西宝鸡县西北县功镇东南十里)。四年(621)废。
又名揭岭、揭阳岭。今广东揭东、揭西县北莲花山东支。裴渊 《广州记》 列为五岭之一。《方舆纪要》 卷103潮州府揭阳县: 揭阳山在 “县西北百五十里。形势岧峣,南北二支,直抵兴宁、海丰二县界。亦曰揭岭,
即今云南广南、富宁两县之西洋江,流入广西境。元代称昔阳江,见 《招捕总录》。
又作拉妥、拉托克、纳夺。治所即今西藏昌都县东北拉多。“拉多”,藏语意为神雷。原西藏地方政府置,治今西藏自治区昌都县东北拉多。1960年与昌都宗合并,改置昌都县。
即今山西绛县东北南樊镇。《清一统志·绛州》 “范村寨” 条下: 南樊寨 “在县东三十五里。周二十余亩,地甚宽敞”。
唐武德五年 (622) 置,属姜州。治所在今广西浦北县西北。《新唐书·地理志》: “从蔡龙洞名之。” 贞观十年 (636) 属廉州。北宋开宝五年(972) 废。古县名。唐武德五年(622年)置,治今广
1913年置,属山西省。治归绥县(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辖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丰镇、凉城、兴和、和林格尔、托克托、清水河、武川、东胜、土默特等市、县、旗地。1913年划属绥远特别区。1927年废。191
在今江苏如东县西北七十二里栟茶镇。《方舆纪要》 卷23泰州: “栟茶场在州东百十里。有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