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河村
在今广西岑溪县东南九十里、黄华河东岸。明、清置巡司于此。
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南。清时置巡检司于此。
在今广西岑溪县东南九十里、黄华河东岸。明、清置巡司于此。
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南。清时置巡检司于此。
隋开皇九年 (589) 改高要郡置,治所在高要县 (今广东肇庆市)。《寰宇记》 卷159: 端州 “取界内端溪为名”。辖境相当今广东肇庆、云浮、高要、高明四市及德庆、新兴二县地。大业三年 (607)
在今山东茌平县西。《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齐宣王二年 (前318),“三晋之王皆因田婴朝齐王于博望,盟而去”。即此。古邑名。战国齐邑。在今山东省茌平县西北。齐宣王二年(前318年),三晋之王皆因田婴
清光绪三十四年 (1908) 置,属黑龙江省。治所在六卡 (今黑龙江省呼玛县北金山乡)。1913年降为县。清初为黑龙江副都统辖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置呼玛直隶厅,治六卡(今黑龙江呼玛河入黑龙江
即今广东化州市西南笪桥镇。清光绪 《高州府志》 卷10化州: 笪桥在 “州西南四十六里”。
在今四川仁寿县东北贵坪东南,为盐井。《元和志》卷33陵州贵平县:“平井盐井,在县东南七步。”
即尼丘。今山东曲阜市东南尼山。《明一统志》卷23兖州府:尼山“在曲阜县东南五十里,连泗水、邹县界。一名尼丘山。昔叔梁纥与颜氏祷于此山而生孔子。今其麓有宣圣庙”。古称尼丘。在山东省曲阜、泗水、邹城三市县
元置,属思州安抚司。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乌罗镇。明洪武初改置乌罗长官司。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置,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乌罗镇。明洪武初改乌罗长官司。
即今河南内黄县西北豆公乡。明嘉靖《内黄县志》 卷 1 《乡镇》: “窦公集,在县西三十里。”
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清雍正三年(1725) 设,属喀尔喀部。在今青海共和县西沙珠玉河北岸。后迁今青海刚察县西北。
元至正十八年(1358)朱元璋改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置,治所在宁越府(今浙江金华市)。二十三年(1363)徙治严州府(今浙江建德市东北梅城镇)。辖境相当今浙江省西部和南部地区。二十六年(1366)罢,改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