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罗庙市
又名洪市或洪落市。即今湖南衡阳县(西渡镇) 西北四十四里洪罗庙镇。清同治 《衡阳县志》 卷9: “神像乘涨浮至,民俗以水退为洪落,故以名焉。”
又名洪市或洪落市。即今湖南衡阳县(西渡镇) 西北四十四里洪罗庙镇。清同治 《衡阳县志》 卷9: “神像乘涨浮至,民俗以水退为洪落,故以名焉。”
元至元十六年 (1279) 置,属江浙行省。治所即今江苏溧阳市。二十七年 (1290) 降为县。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溧阳府置,治今江苏省溧阳市,属江浙行省。二十七年降为县。
①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北上都河北岸。明杨荣《北征记》:永乐二十二年(1424),朱棣北征,五月“丁丑次环州。戊寅,次双塔。己卯, 次开平”。②在今辽宁葫芦岛市东北。《方舆纪要》卷37宁远卫:双塔“在卫东
在今河北南宫市西北。《资治通鉴》: 唐元和十一年 (816),“魏博奏败成德兵,拔其固城; 乙丑,又奏拔其鸦城”。胡三省注: “固城、鸦城,当在冀州南宫县界。”
唐武德七年 (624) 置,在今陕西周至县西南十八盘岭南。控扼傥骆道,为秦岭南北交通要隘。《元和志》 卷2京兆府盩厔县: 骆谷关 “在县西南百二十里。武德七年,开骆谷道以通梁州,在今关北九里。贞观四年
元至元九年(1272)置,治所在河州路(今甘肃临夏市)。辖境相当青海东部,四川西北部及甘肃洮河以西,礼县,武都、文县一带。明初废。蒙古置,治河州(后改为路,今甘肃临夏市)。辖境相当今青海省黄河以南的河
即今四川仁寿县西北杨柳乡。清光绪《资州直隶州志》卷3仁寿县:杨柳场“在县北五十里”。
在今贵州黄平县南。为清水江别名。《方舆纪要》 卷121兴隆卫: 重安江在 “卫南三十里。源出苗境,两山夹岸,水深莫测,当滇、贵驿道,维舟为渡。又南入清平县 (今凯里市清平镇) 界,而为舟溪江。下流入麻
即今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东北其宗。清雍正七年 (1729) 置其宗喇普土把总。
在今湖南宁乡县东二里。《方舆纪要》 卷80宁乡县: 狮顾山 “蹲踞江滨,玉潭水绕其下”。
即今黑龙江呼兰县东北石人镇。民国《呼兰府志》卷1:“石人城子,(距)府九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