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门河
亦名蕃人河、老鹳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宋《景定建康志》卷19“芦门河”条引石迈《古迹编》云:“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建炎间始开,以通真州,亦名蕃人河,合黄天荡南,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按此河以蕃名,而不述其所以名意,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
亦名蕃人河、老鹳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宋《景定建康志》卷19“芦门河”条引石迈《古迹编》云:“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建炎间始开,以通真州,亦名蕃人河,合黄天荡南,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按此河以蕃名,而不述其所以名意,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
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东北。清为科尔沁右翼后旗驻地。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升南安军置,治所在大庾县 (今江西大余县)。辖境相当今江西章水、上犹水流域。至正二十五年 (1365) 朱元璋改为南安府。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南安军为路,属江西行省
唐永昌元年 (689) 置,属魏州。治所在今山东莘县西南朝城镇。开元七年 (719) 改朝城县。古县名。唐永昌元年(689年)置,治今山东省莘县西南朝城。属魏郡。开元七年(719年)改名朝城县。
清光绪八年(1882)改五常堡置,属吉林将军。治所在欢喜岭(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因有仁、义、礼、智、信五个城门,故取以为名。宣统元年(1909)升为五常府。清光绪八年(1882年)置,治今黑龙江省五常
北宋置,属怀德军通峡砦。在今宁夏固原县西北。后废。
在今山西平顺县东南五十里穽底村。《方舆纪要》卷42平顺县:正梯隘“在县东九十里。一名梯头隘。以形险若梯而名,路通河南林县”。
即今广东顺德市南桂洲镇。清光绪 《广东舆地全图》: 顺德县南有桂洲堡。
又名翁湖。即今湖南岳阳市南㴩湖。《方舆纪要》卷77岳州府巴陵县:㴩湖“亦曰角子湖,以在洞庭之角也”。《资治通鉴》:五代唐天成三年(928),吴将苗璘将水军攻楚岳州,至君山,
清置,属木兰县。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清史稿·地理志》 木兰县:“北木兰镇巡检协领驻。”(1)在黑龙江省木兰县东南部、松花江北岸。县人民政府驻地。面积32.5平方千米。人口4.5万。镇人民政府驻木兰
西晋太康五年(284)以揭阳县改名,属南康郡。治所在今江西石城县西。《寰宇记》卷108虔州虔化县:废陂阳县“以陂阳水为名”。隋开皇十三年(593)废入宁都县。古县名。西晋太康五年(284年)改揭阳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