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置,属沛郡。治所即今安徽固镇县。《汉书·地理志》 沛郡谷阳县注:“应劭曰:在谷水之阳。”故名。东汉属沛国。西晋废。
明洪武二十七年 (1394) 置缅中宣慰司。永乐元年 (1403) 置缅甸军民宣慰使司。宣德二年 (1427) 缅中宣慰司并入缅甸宣慰司,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今缅甸阿瓦。辖境约当今缅甸杰沙以南的伊洛瓦
又作汾旁。在今山西襄汾、曲沃二县汾水流域。《左传》:桓公三年(前709), 曲沃武公伐翼,“逐翼侯于汾隰”。又《后汉书·西羌传》:周宣王三十八年(前790),“晋人败北戎于汾隰”。古地区名。指今山西省
即今安徽青阳县东北木镇。清乾隆《青阳县志》卷1:吴潭镇“在县东北二十五里。俗呼木竹潭”。
五代宋初置,治所在今甘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后废。
在今浙江奉化市西南一百里六诏村。清乾隆《宁波府志》卷7:六诏岭“相传王右军尝隐此,故诏起之”。
在今江西赣州市西北隅田螺岭。建于唐广德至大历年间 (763—779)。台高14.1米,面积275平方米。《寰宇记》 卷108虔州赣县:贺兰山 “在州西北隅。本名文壁山,即郁孤台是也”。《舆地纪胜》 卷
1932年改菖蒲桶行政区置,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国《云南行政纪实》:“治所在高黎贡山间,因以命名。”1952年改贡山县傈傈族自治区。1954年改贡山县。1956年改设贡山独
即今河北栾城县西北二十里冶河镇。旧名城上堡,清名冶河堡。为栾城县北通石家庄的交通要道。在河北省栾城县中北部。面积47平方千米。人口4.4万。镇人民政府驻程上,人口 3450。因镇东有冶河故道得名。历为
北魏太和八年 (484) 建,在今河南登封市北五里。《洛阳伽蓝记》 卷5:“嵩高中有……嵩阳寺。” 《中岳嵩阳寺碑》: “有大德沙门生禅师,……于太和八年,岁次甲子,建造伽兰,筑立塔殿,布置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