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秦置。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推行郡国制,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即监御史,主监察郡政。西汉初年省。官名。秦置,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左武候为左候卫而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名左金吾卫将军。
官署名。《张纳碑》: 巴郡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汉朝谓检阅户口、垦田为案比。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
官名。① 明朝京营三大营之领兵官。嘉靖二十九年(1550)设。有随征千总四人,随营千总二十人。位在中军以下,把总之上。② 清朝绿营军之下级军官,即基层组织“汛”之领兵官。位在守备之下,正六品。掌巡守营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冥氏下士二人,掌攻治猛兽。北周仿此职置捕兽中士,正二命;捕兽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参见“正任”、“观察使”。
官署名,三国时刘备置,掌盐铁的生产、买卖、税收等事。《三国志·蜀书·王连传》:“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迁蜀郡太守,兴业将军,领盐府如故。”
官名。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唐朝德宗兴元元年(784)始置,位都统之下。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掌征伐,不赐旌节,事毕即罢。宋朝置“副都统制”,简称副都统,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亦非常职。辽、金亦有
官署名。唐高宗上元二年(675)改崇贤馆置,设学士、直学士,无常员,缺则以太子庶子领馆事。肃宗乾元(758—760)初,以宰相为学士,总馆事掌经籍图书,教授生徙。德宗贞元八年(729)以前隶属不定,时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矿业经营;八、矿业警察;九、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