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卫侍郎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改三卫郎置,品秩同太中大夫(从四品),总领三卫之事。五年罢。参见“三卫官”。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改三卫郎置,品秩同太中大夫(从四品),总领三卫之事。五年罢。参见“三卫官”。
官名。元置,属大府监,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见《元史·百官六·太府监》。官名。元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置,属太府监。秩从五品,员额四人,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
阍人别称。春秋置。掌早晚开闭城门。《论语·宪问》: “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邢昺疏: “晨门,掌晨昏开闭门者,谓阍人也。”
官名。辽置,见“舍利司”。
官署名。宫廷女官六局之一。隋炀帝始置。掌供给符契、服饰、仪仗。置尚服二人,下辖司玺、司衣、司饰、司仗四司,各司分置官司、典、掌以掌其事。唐朝沿置,改司玺为司宝。宋、金置而不称局。明沿唐制。永乐(140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明清中央各部郎中、员外郎之统称。
宋朝侍卫亲军马军副都指挥使省称。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服局。员二人,从九品,为司仗、典仗之佐。协掌朝贺时帅女官擎执仪仗之事。唐改正八品。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金皆置此官,正八品,掌仗卫兵器等事。见《
宋朝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统称。自知州、知县至监镇、知寨,皆属亲民官。选人改京官后,通常皆须任亲民官一次。亲理军民之事的地方官,汉、唐指郡守、刺史、县令;宋指知州、知府、知县等。见宋赵升《朝野类要二·称谓》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