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受事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登录名籍,然后发付三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登录名籍,然后发付三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伎术官。清和声署所属的鼓手、乐工,总名署史,其领班称为署史长。
官名。清朝所设外交商务官。光绪四年,清在日本神户、大阪、长崎、横滨等地设理事一人,负责办理商务,后改称领事。见《清会典·事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制出使》。
官名。北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亦称西绫锦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负责市场管理的长官。《越绝书·荆平王内传》: “子胥遂行至吴,徒跣被发,乞于吴市。三日,市正疑之,而道于阖庐。”官名。掌司市。《越绝书·越绝荆平王内传》:“子胥遂行至吴,徒跣被发,
清制,道员为捐官条例中所规定的最高一级,而道员实缺有限,捐纳道员的一般无实缺可补,仅能得到差委,这种被差委的道员称为候补道。候补道员的称谓。清制,道员为捐纳制度中报捐外官中的最高一级,热中仕宦的人多报
官名。领中黄门等宦者。始见于十六国后燕时。《晋书·慕容德载记》: 慕容宝“遣其中黄门令赵思召慕容钟来迎”。隶属不详。北魏例由宦者担任,属长秋卿,有丞一人。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
官名,西汉置,也写作“辩铜丞”,辩通辨。属水衡都尉,佐辨铜令分辨铜质种类和好坏。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辨铜令”条。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属官,正三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之禁。皆金甲,左执龙环,右执虎环长刀,并饰以金。”
官名。明朝科举会试中房考官的合称。明朝初制,会试同考官只用八人,其后渐增。正德六年(1511)用十七人,分《诗经》五房,《易经》、《书经》各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至万历十四年(1586)定《
西夏军队职官。为第一等,有副统辅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