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开拆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设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置籍登录,然后转发三部,兼领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的文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设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置籍登录,然后转发三部,兼领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的文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长官。宣统元年(1909)设。二人,正三品,以本部左、右丞兼充。掌管理本处,总司清理财政事宜。
官名。唐初秦王府文学馆置,王府僚属以本官兼之,号十八学士,食五品珍膳,分三番更直宿阁下,每日引见,讨论文典。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掌备弓处事。初名“弓匠固山达”,额设五人。康熙十五年 (1676) ,改为“弓匠协领”。二十一年,定为正七品。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改是称。四十四年定为六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员一人。下设治礼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
官名。北齐太子门下坊始置,为太子药藏局长官,置二员,六品,掌和东宫医药。隋朝沿置,二员,正七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太子药藏郎。
官名。即太子家令寺丞。
外交官名。见“驻外领事馆”。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隶续》二一《司马整碑阴》有科曹掾,在贼曹、兵曹之下。其职掌不详。
官名,汉时东海中的伊都国置此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伊都国,官曰尔支,副曰泄谟觚、柄渠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