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拜官
汉朝选官制度。即上书言事符合皇帝旨意者授以官职。武帝时,上书言得失而求官者以千数,名臣如东方朔、终军、朱买臣、主父偃等皆以上书拜官。
汉朝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其选法是:皇帝下诏征召,上书人自荐,皇上亲自审阅,认为好的就录用,有的授以郎中、谒者给事中,有的备顾问应对。《汉书·终军传》:“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军为谒者给事中。”
汉朝选官制度。即上书言事符合皇帝旨意者授以官职。武帝时,上书言得失而求官者以千数,名臣如东方朔、终军、朱买臣、主父偃等皆以上书拜官。
汉朝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其选法是:皇帝下诏征召,上书人自荐,皇上亲自审阅,认为好的就录用,有的授以郎中、谒者给事中,有的备顾问应对。《汉书·终军传》:“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军为谒者给事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伊耆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要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伊耆氏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即兵曹从事史。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下属有从事史十二人。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秩百石。州刺史 (州牧) 所属职秩同。均由所部长官自行辟除。隋朝为雍州属官,视从八品。开皇十二年
清末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守卫站岗、接受诉讼呈状等事。设巡官一人,巡长一人,巡警十六人。所属各分厅亦设守卫所,职掌略同。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宫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朝改正八品,为司簿、典簿之佐。宋朝置为尚宫属佐,协助司簿掌宫人名册及廪赐之事。金沿唐宋之制,二人。明朝宫中尚宫局下设二人,正八品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司于雅州 (今四川雅安),掌军民政务。设达鲁花赤、招讨使、经历、知事各一员。
官名,为周朝六卿之一,掌国家礼仪。《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注:“师古曰: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宗伯掌
官名。西魏、北周时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正三命。掌管宗室事务。下设宗正中士、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由府州荐举解试合格者应礼部考试称为乡贡。因其由地方官荐举,故亦称之为乡荐。明清时代亦称乡试中式为领乡荐。
官署名。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明洪武八年(1375)置,隶光禄司。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设署令一人,丞一人,监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光禄寺亦置,设官略同。掌供宫膳肴核之事。清顺治元年(1644)
宋朝路分钤辖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