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曷懒等路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与东京等路提刑司并为一提刑使,兼宣抚使劝农采访事。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与东京等路提刑司并为一提刑使,兼宣抚使劝农采访事。
即“官辽”。《汉隶字源 ·三萧》: “《夏堪碑》:,官遼临吊。’遼即寮字。”参见“官僚”。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合称,就字面看是曹史和曹书佐之合称,实是指曹掾、曹史、曹书佐。《汉书·朱博传》:“乃召见诸曹史书佐及县大吏,选视其可用者,出教置之。”
阶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秩从七品下。元十四阶第九阶,正六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七品下,称侍直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即水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水部员外郎。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主爵曹,“掌封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广州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后的通称。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发展,设于广州的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为了及时处理有关政治、军事和外交等紧急事宜,在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十二月十二日便已先行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
官名。传说舜时置,掌教音乐。《尚书·虞书·舜典》: “帝曰: ‘夔,命汝典乐,教胄子。’”新莽时为大鸿胪之改称。隋、唐宫内女官置,为二十四典之一。员四人,隋从七品,唐正七品,隶尚仪。宋朝大晟府及尚书内
官名。西晋置,为尚书省右士曹长官,亦称郎中,六品。东晋省。北魏置。或说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隶都官尚书。太和十七年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仍可通称为郎。北齐改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之长官。初设时仅为侍卫班长,后定为管理大臣。由宗室王公、蒙古王公、额驸及满蒙大臣内特简。掌率所属侍卫,日常协同侍卫处护军营等入值宿卫。皇帝出巡时随扈,并备皇帝偶作垂钓之承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