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将领。雍正元年(1723)以“署护军参领”改称,次于护军参领,初制正五品,雍正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满洲每旗十人,蒙古每旗四人,共一百一十二人。与护军统领共掌统率护军。
官名。北洋政府于修订法律馆置调查长,每省区员额一人,负责省区内调查事宜。
①清朝八旗组织中之中层编制单位。即“甲喇”。②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长官。满语称甲喇额真、甲喇章京、札兰额真。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参领。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均置,位在都统、副
官名。辽置,见“北院都统军司”。
官名。隋恭帝义宁元年(617)置,以太尉唐公李渊为之,总掌军国机务。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地方政府采行省道县三级制,国民党政权建立后,国民政府废除道的一级,由省直接监督各县。惟新疆地区辽阔,情形特殊,废道不久即将全省分为迪化、伊犁、塔城、阿山、焉耆、阿克苏、喀什、和阗八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秩正八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上,称掖直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战国秦置。主造兵械等器物的工官。《三年相邦吕不韦戈铭》: “三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诏,丞义,工写。”
官名通称。三国魏于尚书、符节诸台,长安、谯、许都、邺、洛阳五都各置侍御史,通称为三台、五都御史。员额各一人,秩第七品。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官署名。金上京设,不常置,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其长官为提举、同提举。见《金史·百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