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宣
官名。太平天国东、西、北、翼王殿属官。永安建制始设,分置左、右,各王殿均为二十四人,掌发号施令。东、西王殿丞宣职同检点,北、翼王殿丞宣职同指挥。
官名。太平天国东、西、北、翼王殿属官。永安建制始设,分置左、右,各王殿均为二十四人,掌发号施令。东、西王殿丞宣职同检点,北、翼王殿丞宣职同指挥。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从九品,二十四掌之一。唐沿置,属尚服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衣、典衣之佐,协掌衣服首饰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金皆置,正八品,掌御用衣服首饰等。见《新唐书·
官名。简称职方司员外郎。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员外郎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丞设。位侍郎之下,正三品,左、右各一人。掌承政厅,任一部总汇之事。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 (713)改京兆府长史置,为西都(长安)所在地方实际行政长官,一人,从三品,通判府州事,牧缺则行其事,掌考核官吏、教化百姓、荐贤举能、劝课农桑等; 每岁一巡属县,阅丁口、观风俗、
官制术语。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其文作“某官之章”。简称金紫。标志较高官阶。晋、南朝规定: 三公、诸开府位从公者,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公侯五等及贵嫔、夫人、贵人亦假金章紫绶,唯郡公假金
参见“御”。
官名。金代设此军官,从三品。原名总领,后改名为都尉。详见“虎威都尉”条。
参见“监督”。
官名。回纥官,置三人。
见“斋郎”。官名,三国魏置,隶太常,属太庙令,八品,掌郊庙祭祀杂务。两晋、南朝皆置。北魏分太常斋郎和祀官斋郎,前者为从七品中,后者为九品中。唐朝太常寺置太庙斋郎一百三十人,其所领两京郊社署置郊社斋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