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兼理惩戒机关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官名。清末度支部田赋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总核本司所属事宜。
官名。辽置,见“舍利司”。
礼部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礼部(郎)为小仪、为南省舍人。”
女官名。为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设于天王府与东、西、南、北、翼、燕诸王府。天朝内掌门职同检点,东、西殿内掌门职同指挥,南、北殿内掌门职同将军,翼殿内掌门职同总制,燕第内掌门职同监军。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
官名。宋置,属司农寺,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等事。见《宋史·职官五·司农寺》。官名。宋代司农寺所属有排岸司,以主管排岸司为主官,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之事。
官署名。金置,属户、工二部。掌核实营造材物、工匠价值等事。主官有管勾一人,从七品。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四年(716)曾以御史中丞姜晦为之。官名。唐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六月,因程异之请,以左金吾大将军胡证充任京西京北巡边使,所经过州镇,与节度、防御使、刺史审量利害,具事实奏闻。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匡辅奚王,治理奚六部。置于太宗时,二员。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