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祥使司,置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掌河南、湖广大承天护圣寺田产人户。设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九条的内容为: “一曰决狱科罪,皆准律文;二曰母族绝服外者,听婚;三曰以杖决罚,悉令依法;四曰郡县当境贼盗不获者,并仰录奏;五曰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才堪任用者,即宜申荐:六曰或昔经驱使,名位未
官制用语,指掌管某事、主持某职。《国语·晋语七》:“使掌公族大夫。”注:“掌,主也。”《明史·高拱传》:“拜太常卿,掌国子监祭酒事……帝召拱,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
官名。元朝置为侍正府长官,正二品,置十四员,掌宫廷近侍事务。下置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府二员,从三品; 侍判二员,正四品; 经历一员,从六品; 都事一员,从七品。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主官,见“侍正府
官署名。辽置,主官为上京城隍使,亦称上京皇城使,属南面京官。景宗时韩德让曾任上京皇城使。参见“皇城使”。
官名。北宋讲议司置,以卿、监充任。南宋修政局亦置,以侍从官充任。参见“讲议司”、“修政局”。官名。(1)北宋讲议司置,以卿、监充任。(2)南宋修政局置,以侍从官充任。
郡分职吏名。汉置,见“市掾”。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六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上称振威校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沿唐制,品级与唐同。见《宋史·职官
妃嫔号。北齐置。《北齐书·后主纪》:“拜弘德夫人穆氏为左皇后。”
官名。清朝衍圣公所属之职官,负责孔庙之守卫事。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清朝在孔子墓地设林庙守卫司百户,负责守卫孔子林庙墓地,品秩相当卫守备。见《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