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学生职名。唐置于国子学,凡贡举及第人再经过考功考试,能日诵一千言,并口试策试学业,十条能答对七条者为合格,授以散官,在国子学中继续研读经书,俸禄赐会同直官例,初制二十人,开元中减为十人。大成通四经
见“古邹大加”。
官名,清朝置,掌备禁城宿卫,兼司袭职考射桃甲。其佐官有副参领。佐领以下,掌辖旗众,稽覈户口俸饷,籍达参领。护军营掌守护宫掖,典导引扈从。前锋营掌习解马、花马箭。见《清史稿·职官四》。
官署名。南朝梁、北齐皆置。梁时隶大长秋寺; 北齐隶长秋寺; 司宫闱之职。参见“奚官令”、“奚官丞”条。官署名。南朝梁、陈置,掌守宫人疾病、给药、及丧葬等事,属大长秋。《隋书·百官上·大长秋》:“大长秋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秘书省等官署置,分领有关细务。
官署名,汉置,掌作器械,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参看“考工”条。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员额一人。御史提出的弹劾事件,都须经过台的长官署名。凡属大事,由长官另用方幅上奏,小事则只在御史的疏末署名押奏。知弹侍御史即为协助管理此项事务者。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职。康熙三十四年(1695),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协助参领处理旗务。雍正元年 (1723) 改为副参领,遂成定制。
官名。① 即“太中大夫”。②金、元、明文散官名。金、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明为第十六阶。金从四品上; 元从三品,宣授; 明从三品,加授。官名,即太中大夫,“大”通“太”。秦始置,汉、魏沿置,掌议论。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于临时法院、将军府、礼制馆、军政府军事部等机构,相当于秘书厅或总务厅,办理秘书事务或机关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