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矮真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国中称内左右为直真,外左右为乌矮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国中称内左右为直真,外左右为乌矮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来敏传》:“后以 (来) 敏为执慎将军,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三国志·蜀书·来敏传》:“后以敏为执慎将军,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因其语言无节、举动违常
官名,汉置,掌乡治安、巡查、禁捕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五》:“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
官名。汉朝郡守属吏,职掌水利。据《汉官》,东汉河南尹员吏有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官名,汉置,掌水利漕运等事。《后汉书·百官五》:“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
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
官名。见“司稼寺卿”。
官名。主管陶瓷用具制造。一说为殷朝官名。周朝属司空,称陶人、旊人。《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土工,陶、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水部司”。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置员外郎为副贰。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故; 玄
官名。北宋末年,大军出师征讨,诸军统制不相统属,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统率诸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御营司亦置。其后,各屯驻大军皆设,其副职为副都统制。官名。宋徽宗宣和年间,在作战时从各将官
见“太府卿”。官名。梁与北魏置太府卿,北齐改称太府寺卿,为太府寺的长官。隋唐宋沿置。见“太府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