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邸抄”。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次于左相。
官名。蒙古国时,置札鲁花赤(断事官) 会决庶务。元世祖至元二年 (1265),置二员,累增至十三员,后为大宗正府正官,从一品。世祖朝末年,增至四十六员。后稍有减少,定制设四十二员,以诸王一人为长,其余
①西周置于王城及诸侯国都之官学,分大学和小学,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其学生,大学以习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②泛指京师官学,如南北朝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③“国子学”、“国子监
回鹘黠戛斯君长名。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四品内官。
官吏所持名刺。《三国志·夏侯渊传》裴松之注引《世语》: “宾客百余人,人一奏刺,书其乡邑名氏,世所谓爵里刺也”。
官名。东汉、魏、晋为司隶校尉属官,由其自辟除。秩仅百石,权势颇重,掌监察举劾百官。东晋、南朝罢司隶校尉,遂省。北魏置为司州牧、司州刺史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中。后省。官名。汉朝设此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组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