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学博士
官名。隋朝始置二人,隶国子寺,从九品,掌书学教授之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初置废不定,高宗龙朔二年(662)定置二人,从九品下,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宋初不置,徽宗崇宁三年(1104)国子监创置书学,五年复置书学博士,掌教授书法。
学官名。见“书学”。
官名。隋朝始置二人,隶国子寺,从九品,掌书学教授之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初置废不定,高宗龙朔二年(662)定置二人,从九品下,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宋初不置,徽宗崇宁三年(1104)国子监创置书学,五年复置书学博士,掌教授书法。
学官名。见“书学”。
清朝封赠制度。即指对孔子后裔之封赠。孔子后裔,本支嫡长封衍圣公。其承袭事由山东巡抚具题,吏部复行。
散官名号。隋炀帝始置,为从四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朝复置,定正四品下。宋初沿唐制。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通奉大夫。神宗元丰三年(1080)后,复设为新寄禄官,正四品,取代旧寄禄官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依恩例担保引荐亲属充任内外各司差遣,系名簿籍,等侍考试或超补,称保引。与州、县通常差补不同。宋铨选制度中的一类规定。凡由官员依恩例担保引见亲属,均先在主管铨选官员的簿籍上登记,等待考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掌边境关门的启闭,并负责控制人员和货物的出入。下设司关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东汉专授未成年者之郎官。《后汉书·左雄传》: “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三国志·司马朗传》:“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高体壮大,疑朗匿年。”郎官名,汉授未成年
1、屯垦编制单位机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2、屯田部的省称,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清朝山西、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乾隆二十二年(1757)设。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辖十家。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其上有总甲、牌头等头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稻谷的收藏和保管,下设稻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