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出使大臣
见“出使大臣”。
见“出使大臣”。
官名。宋置,多为州郡守臣兼任,掌按练军旅,督捕盗贼,以清境内,凡诸营之名籍,较其壮怯而赏罚。见《宋史·职官七·经制边防财用司》。
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初隶于中书门下及枢密院,掌礼仪国信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设于门下省、中书省,掌郊祀、朝拜陵庙等典礼之事。清朝亦置,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六房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称“谕”,亦称”“上谕”;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
春秋时期大臣所穿的紫色朝服。《左传·哀公十七年》: “良夫乘衷旬,两牡,紫衣,狐裘,至。”
官名。即“内阁承宣厅副厅长”。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隶司农寺,掌廪藏食粮以供官吏、军兵禄食,凡纲运受纳及封桩支用之数,每月申报司农寺,下辖二十五仓。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法制方面的法律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分属户部,掌榷酤、官麹之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从一品。佐外务部总理亲王主持交涉事务。宣统三年(1911)省会办兼职,改尚书为外务部大臣。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清理中书政务,以为变法之准备,设看详、同看详及编修官。八年罢。官署名。宋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置,掌编修中书条例。八年(公元1075年)罢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