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汉武帝时置,统水军出战。东汉沿置。三国魏以后成为将军名号之一,不专用于水军将领,五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陈拟八品、比秩六百石。北齐从五品。杂号将军名,西汉
职衔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630)二月“民部尚书戴胄校检吏部尚书,参豫朝政”。
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又,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
官名。西汉属太仆。为牧师菀令副贰,掌养马。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为牧师菀令之副,佐令掌养牧马匹。东汉省。参看“牧师菀令”条。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为都水监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副主官。见“都水监”。
官名。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属中书省,与中书左丞同号“左右辖”,协助宰相裁成庶务,位居执政。正二品。初员数不定,至文宗至顺元年(1330)定置一员。行中书省亦置,员数、品级同中书省。明初沿置,
官名。 同“人”。 《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掌炊煮米饭。 参见“人”。
官署,官吏办公处的通称。洪蒧《行状》:“公巡历所部……居鄱阳公廨。”见宋代张刚《华阳集》卷四十附洪蒧《行状》。
官名。殿内省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一员,从五品。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殿内省的佐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丞。
官名。即“司法参军事”。官名。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脏贿没收。唐置,在府为法曹参军,在州为司法参军,在县为司法。见《新唐书·百官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