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市五署
官署合称。即京师东市(都会)、西市(利人),东都东市(丰都)、南市(大同)、北京(通远)五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太府寺,各置令一员,正八品,掌市场财贸交易。
官署合称。即京师东市(都会)、西市(利人),东都东市(丰都)、南市(大同)、北京(通远)五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太府寺,各置令一员,正八品,掌市场财贸交易。
官名。三国吴孙权置,掌管军需粮谷及文书帐簿。《三国志·顾雍传》:“赤乌 (238—251) 中,(顾谭) 代 (诸葛) 恪为左节度,每省簿书,未尝下筹,徒屈指心计,尽发疑谬。”官名,三国吴置,掌军需粮
北洋政府选拔县级司法官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的规定关于县司法公署审判官的考试由各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于省会组织典试委员会执行。典试委员会设
东宫属官。亦简称太子中舍、中舍人、中舍。秦、汉有太子舍人,在东宫更直宿卫,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置中舍人四员,六品,选舍人中才学俱佳者为之,与太子中庶子共掌东宫文翰,侍从规谏太子,纠正违阙,傧相
官名。晋始置,为郡军府领兵之职。《晋书·李矩传》记矩为平阳人,有功,封东明亭侯。“还为本郡督护,太守宋胄欲以所亲吴畿代之;矩谢病去。”《梁书·林邑国传》:亦记晋“安帝隆安三年(公元399年)……须达复
官名。三国吴置,掌使命。张温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吴书·吴主传》“黄武三年”条。
参见“谥”、“谥法”。
官署名。辽朝北枢密院所属机构。掌纠察百官,兴宗重熙二十年(1051),“罢中丞记录职官过犯,令承旨总之。”(《辽史·兴宗纪》)官署名,辽朝置,掌纠察百官。其官有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北院
官署名。宋太宗至道(995—997)初,命编皇族属籍。真宗咸平三年(1000)修成,后以《皇宋玉牒》为名。南宋专置玉牒所,掌修玉牒之事。设提举一至二人,以宰执兼任,以侍从一人兼修,宗正卿、少卿同修纂。
官名统称。即宋朝内侍省左班副都知与内侍省右班副都知。
官名。清朝侍卫之一种,即掌翊卫近御,常值班于内廷及皇帝出巡时扈从值班之侍卫。次于乾清门侍卫。无定员。归御前大臣统领。武官名。清置,见“御前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