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中士二人。一说为周朝置。掌墨、劓、宫、刖、杀五刑之法。佐司寇量罪施刑。② 司刑寺简称。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大理寺为司刑寺,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官名。周置,主刑
官名。隋初州置户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户曹参军事为司户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州为郡,改司户参军事为司户书佐,主民户之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南大王院。掌南大王院从军之政令。官署名,辽朝置,为南大王院所属机关,掌南院从军之政令。其官有南院统军使、南院副统军使、南院统军都监。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度支部,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掌军中春冬衣、百官俸禄、左藏钱帛及香药榷易等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其事归户部金部司。
医官名。亦称“殿中医”。晋朝置。掌内宫医药,与太医有别。《晋书· 贾充传》: “帝遣侍臣谕旨问疾,殿中太医致汤药。”有校尉、都尉等职衔。
官名。清朝僧录司主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库名。元置,属户部,掌宝钞、玉器。其官有都提举,正四品,提举,正五品;同提举,从五品;副提举,从六品;知事,从八品;还有提控案牍、司吏、译史、司库等。见《元史·百官一·户部》。官库名。元置,属户部。至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卫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其事权并归民政科。
犹言老帅。《三国志·蜀书·张嶷传》:“斯都耆帅李求承,昔手杀(太守)龚禄,嶷求募捕得,数其宿恶而诛之。”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职员任免及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