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官的财产限制
秦汉时官吏任用限制之一。秦汉时出任官吏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如韩信在秦时为布衣,因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汉沿秦制,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7年)以前,须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官,后元二年始减为四算。入吏亦须有一定财产,王溥安于安帝时即以家贫不得入吏。
秦汉时官吏任用限制之一。秦汉时出任官吏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如韩信在秦时为布衣,因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汉沿秦制,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7年)以前,须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官,后元二年始减为四算。入吏亦须有一定财产,王溥安于安帝时即以家贫不得入吏。
官名。唐玄宗开元五年(717)乾元院置一员,掌出入、宣进奏,领宦官监守院门。
官署名。元朝置。初设年代不详。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1289) 四月,改为军器人匠都总管府。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拟折冲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罢。
官名。西汉属太仆。有丞,主养牧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太仆,掌养牧骆驼。《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仆》:“又牧橐、昆磃令丞皆属焉。”注:“师古曰:牧橐。言牧养橐佗也。”橐佗,即骆驼。
见“八大臣”② 。
官名。西汉置,属大将军,为领兵之职。《汉书·匈奴传》: “使大将军军监治众等四人将五千骑,分三队,出塞各数百里。”新莽时另置十二人,行监察事,领属似有不同。《汉书·王莽传》: “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
官名。北魏末置,掌右厢禁卫军兵。《魏书·侯莫陈悦传》:“尔朱天光之讨关西,(尔朱)荣以悦为天光右厢大都督,本官 (征西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如故。”
官署名。清朝江西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南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两晋南北朝诸公、军府僚属之一,亦作中兵参军事。掌本府中兵曹事务,兼备参谋谘询。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东晋南北朝沿置。唯东晋末至南朝宋改置中直兵参军,兼领中兵、直兵二曹。南齐、梁、陈则分置中兵
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置,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防止军官谎报空缺。御史执行清军任务,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