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战国时各国即已通过考核和调查,对有政绩的官员,一般均予提升职务,提职的幅度则依其政绩卓著与否而定。历代均沿行之。如明代宣德年间温州知府何文渊、崇祯年间大理寺推官陈良谟,均以考绩上等
见“国史院”。
诸侯依时贡朝天子以示臣服。《礼记·乐记》:“暴民不作,诸侯宾服。”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几筵中士佐官,正一命。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
官名。西汉置,于祭祀五帝时掌读祝文及迎送神,有丞。东汉不设。
官名。南诏官,大府副将。
即俸钱。汉朝支付给官吏作为俸禄的货币。西汉官吏俸禄主要支付实物,故官吏品级以“石”名之,部分也支付货币。东汉各级官吏受奉皆半钱半谷。《后汉书·百官志》所载“百官受奉例”有具体规定。
官名。元朝设于中书省左、右司和断事官下。又称回回省掾。吏员名。元代中书省有回回省掾,左司九人,右司五人;六部则置回回令史。均掌文书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