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①爵名。周朝五等爵之一。一说为五等爵第二等,《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一说为五等爵第三等,《孟子·万章上》: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战国秦至秦朝行二十等爵,十九级为关内侯,居京畿无国邑; 二十级为彻侯,有食邑,为最高爵位。汉朝沿置,以封宗室、外戚、功臣,彻侯亦称列侯,后避武帝讳政通侯,有食邑。东汉后期列侯依其封邑地区等级,又有县侯、乡侯、都乡侯、亭侯、都亭侯之别,末期曹操所设关中侯、关外侯为虚封,不食租。三国魏复五等爵制,侯次公,居第二等。两晋至南北朝有郡侯、县侯、乡侯、亭侯、开国侯、散侯、关内侯等名号。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定制,诸侯国地方七十里,邑一千六百个,官属同公,设相一人,职如县令,又有傅、家令、丞、庶子、文学等,妾五人,司马八人,旅贲三十六人,凡侯爵皆一品。西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定大、次、小王国之制,大国、次国承封王之支子为侯,侯国制度同不满五千户王国,置军一千人,以中尉领之。东晋罢中尉,不置军,又省大农、常侍及侍郎。南朝宋因之,自三品至六品不等。齐侯国置郎中令一卿。梁置相,由朝廷选任,掌民政; 典祠令、典书令、典卫长等,得自选补。封郡县者,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自称寡人,国官称臣。其食邑千户已上,置家丞、庶子。陈制,自三品至九品不等。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404)定制,侯封大县,三品,臣吏二十五人。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二品或从二品。北齐开国县侯从二品,散县侯三品,侯国设官减公国将军、大夫员,封内之调,四分食一。魏、齐侯国设郎中令、大农、中尉、常侍、侍郎,典书、典祠、学官、典卫等令,食官、厩牧等长。北周唯县侯一级,食邑五百户至一千八百户,正八命。隋置开国侯,为九等爵第六等,正二品。唐初为五等爵第二等,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加开国之称,为九等爵第六等,从三品,无封土,加实封者乃给租庸。宋沿置,为十二等爵第九等。金置郡侯,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沿置,正三品或从三品,止用于封赠。明朝置为三等爵第二等,以封功臣外戚,有流、世即及身与世袭之别。清朝为九等世爵第二等,其中又分为四等: 一等侯兼一云骑尉、一等侯、二等侯、三等侯。叙为超品。乾隆十四年(1749)追加美名,以为侯号,如奉义侯等。太平天国亦置,1853年初封北伐三路主帅五人,并封秦日纲为顶天侯,胡以晃为护国候,爵号前冠以“真忠报国”或“忠贞报国”,除战功卓著者,不许世袭。位仅次王爵,其后位日渐卑下。②行政区划九服之一。《周礼·天官·职方氏》: “乃辨九服之邦国”。九服,即王畿以外之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等九等地区。③官名。同“”。军中主侦察之官。《墨子·杂守》: “都司空,大城四人; 侯,二人。”战国秦以刑徒充侯。《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侯、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史及禁苑宪盗。”


爵名。1、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二级。《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汉书·王莽传》:“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连率、大尹,职如太守;属令、属长,职如都尉。置州牧、部监二十五人,见礼如三公。监位上大夫,各主五郡。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连率,子氏属令,男氏属长,皆世其官。其无爵者为尹。”据此而知,职如太守的卒正,为五等爵之侯爵。

2、指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十级列侯(又名彻侯、通侯),即侯国之侯。《后汉书·百官志》:“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列侯,所食县为侯国。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金印紫绶,以赏有功。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避武帝讳,为列侯。”

3、凡指所有之侯。《后汉书·孝质帝纪》:“还王侯所削户邑。”《后汉书·孝献帝纪》:“赐诸王侯公卿以下谷各有差。”

4、周朝的行政区划九服之一。《周礼·天官·职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国。”九服即王畿以外的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等地区。

5、同候,军中掌侦察的官。《墨子杂守》:“都司空,大城四人,侯,二人。”

猜你喜欢

  • 春官宗伯

    官名,为周朝六卿之一,掌国家礼仪。《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注:“师古曰: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宗伯掌

  • 推勘公事

    即“三司推勘公事”。见“三司推勘院”。

  • 天文科

    官署名。金朝置。属司天台。掌天文。设官女真、汉人各六员。明、清属钦天监。掌观天象,凡晴雨、风雷、流星、异星,按日记注,汇录成册,进呈上阅。设有五官灵台郎、五官监候、博士、天文生等,分掌各事。明清钦天监

  • 东面经略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军事机构。统领军马控制东面边要。宣宗贞祐二年(1214)四月,置于平州。设东面经略使领司事,以乌林答乞住充任东面经略使。同年八月罢。

  • 盐课提举司提举

    官名。简称“盐提举”。盐课提举司长官。掌司事。明朝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下设同提举、副提举等。清朝亦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例以通判、运判、州同升位。官名。元、明皆置,为提举司长官。详见“盐课提举司”条。

  • 兴圣宫马群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兴圣宫马群饲养蕃息等事。置侍中、敞史等职。

  • 建康三官

    建康正、建康监、建康平的合称。南朝梁武帝初于京畿建康县置狱司比廷尉,设三官掌其事,职掌与廷尉三官略同。《隋书·百官上》: “建康旧置狱丞一人。天监元年 (502) ,诏依廷尉之官,置正、平、监,革选士

  • 内府丞

    官名。隋、唐内侍省内府局次官,皆置二员,正九品下。

  • 中谒者大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官名。北魏置,四品上,为中谒者主官。见《魏书·官氏志》。

  • 大理院刑科第四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