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惠司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提倡商务,保护商人各事项,并本部司员升调补缺保奖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商务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掌管商务局、所、学堂、招商一切保护事宜,赏给专利文凭,译书译报,聘请外籍工程师及本部司员升调补缺各项保奖事宜。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提倡商务,保护商人各事项,并本部司员升调补缺保奖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商务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掌管商务局、所、学堂、招商一切保护事宜,赏给专利文凭,译书译报,聘请外籍工程师及本部司员升调补缺各项保奖事宜。
官文书名。又称殿札。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皆用此。
武官名。五代时蜀国置,掌行营军马。《资治通鉴·后梁纪三》记“蜀行营都指挥使王宗汾攻岐文州,拔之,守将李继夔走。”
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北洋政府时期,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其甄拔由“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充任;委员六人, 监试委员一人,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凡有下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由本部堂官於满、汉司员、笔帖式内派委,无定员。
居官任职。《尚书·虞书·皋陶谟》:“俊又在官”。
即“支应所”。即“支应所”,详此条。
东宫武官名。隋置,见“左右宗卫率府”。
官类名。太平天国前期置女正职官,设有左辅正军师、右弼右正军司、前导副军师,后护又副军师各一人,女军师之下,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女丞相正副各一人,自天官正丞相至冬官副丞相共十二人。女检点三十六人,自殿前左
官制用语。南朝地方长官的任期以三年为限,称小满。《南史·恩幸·吕文显传》: “晋、宋旧制,宰人之官,以六年为限,近世以六年过久,又以三周为期,谓之小满。”
辽、金授给西夏国主的封爵。有时称大夏国王。李继迁、李德明和夏景宗元昊、惠宗秉常、崇宗乾顺、仁宗仁孝都曾获此爵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