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贰
太子的称谓。《晋书·成都王颖传》:“皇太子,国之储贰。”
太子的称谓。《晋书·成都王颖传》:“皇太子,国之储贰。”
见“收掌”。
官名。南朝梁、陈为司农卿副贰。梁四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为“大司农丞”省称。北齐置为司农寺属官,位次卿、少卿,七品。历朝沿置。隋、唐、五代判本寺日常公务,掌租税折糙进京收纳及官产奴婢分配等事。隋置五
官名,汉置,掌蚕事祭祀。详“蚕官”条。
官名。即“旗籍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金朝置,系文职正五品上之封阶,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一阶。元朝袭之,升为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加授,属四十二阶之第十七阶。清朝为文职从三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六阶。官名。金代文阶官正五品上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门下省御府局置,隶殿内省,置奉御二员、直长四员。唐朝殿中省置,有奉御二员、直长四员,掌供皇帝冕服、宫廷陈设,祭祀,则奉镇圭于监,而进于皇帝;大朝会,设案。高宗龙朔二年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次官,置一至二员,以所在州府上佐判之。
宦官名。北齐置,员四人,属长秋寺中黄门署。
官名。宋神宗元丰四年 (1081),于兰会路置,以兰州知州兼任。
官署名。① 西魏、北周冬官府置,掌金属矿藏、冶炼及加工制造,长官为中大夫,有小司金下大夫、 小司金上士、 小司金中士,统锻工上士及典艹、冶工、铸工、函工、雕工等中士。② 即尚书省户部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