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位
非法占据上位。
非法占据上位。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袍”。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职方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署名。三国魏元帝咸熙(264—265)中相国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属。西晋初不置,杨骏太傅府又置,至司马伦为相国,增设掾为长官。官署名,三国魏元帝咸熙年间相国府诸曹之一,主马。其长官为属。晋时置时废
官名。金置于亲王府,本为长史,秩从五品,明昌三年(公元1192年)改称府尉,升秩为从四品,掌警严待从,兼总统本府之事。元代诸王府沿置,惟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称傅尉。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纪善所分置,各二人,正八品,掌规谏讽谕。
即“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即“北 (大王) 院郎君”。
官名合称。① 春秋战国时国君侍从女官。《战国策·秦三》:“足下上畏太后之严,下惑奸臣之态,居深宫之中,不离保傅之手。”鲍彪注:“女保、女傅,非大臣也。”② “太保”、“太傅”或“太子太保”、“太子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