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吏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为吏人,有都孔目官、押司官、帖司等名目。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为吏人,有都孔目官、押司官、帖司等名目。
官名。《汉书·外戚传》有治狱使者,可能是汉代廷尉临时派遣的治狱之官。
官名。辽朝北面官。又称“梯里己”。① 大惕隐司长官,太祖二年(908),“始置惕隐,典族属,以皇弟撒刺为之”。(《辽史·太祖纪下》)②各部族典族属之官。太宗会同元年(938),改五院、六院二部惕隐为司
官名。亦称“甲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戴琫,分掌各城典兵之事。设六品官二十四人。每人辖定琫五人。遇有缺出由定琫升补。
官署名。金朝设于东平府。掌解典诸物、流通货币。长官为使、副使,秩正八品、正九品。下设勾当官、攒典等职。
参见“都统司”。
官名。隋朝都水台所领下津属官,每津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宫名。元置,属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三品,员额二人,掌御前承应之事。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太仆寺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次于副护军参领。给五品顶戴,由护军校内选委,为护军参领之助手。
女官名。唐、金都设此官,正八品,掌酒醴进御。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金史·百官三·宫人女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