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决曹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决曹主罪法事。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决曹主罪法事。
三国魏东宫官,位九品,员无考。官名,三国魏置,九品,掌太子宫事。
官名。三国魏王国置。员一人,六品。官名,三国魏置,掌辅佐。员一人,六品。
管理奴隶的机构。始于契丹遥辇氏时期。于越释鲁遇害,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淳钦皇后时析出为著帐郎君,世宗下诏免之,其后凡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于此。各宫帐、部族皆有瓦里。官署名。辽置,掌管
官名。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承政司事。
官署名。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留南京之五府,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
见“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秦末汉初为统领骑兵之武职,无员,无固定职掌,不统兵时为侍卫武官。宣帝时以一人监羽林骑,又以一人领西域都护,秩比二千石,遂成定制。后又有领三辅胡越骑、监河堤事者。因亲近皇帝,多以侍中兼任。东汉名义
①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汉魏南北朝时的匈奴、乌丸、鲜卑及稍后的契丹等少数民族首领皆有此称。多由推举产生,任期有一定限制。《魏书》:“(乌丸)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为大人,邑落各有小帅,不世继也。”
官名。明清户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沿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设提点、使、副使、直长、收支都监、同监诸职,并设司吏二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各一员。直长四员,正八品。收支都监正九品,设于世宗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