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总核承政厅事务,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虎贲郎习射。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虎贲中郎将”条。
手工业生产机构。太平天国在金田起义后不久,即已把参加革命的手工业工人单独编为营,生产军用物资。定都天京之后,前期在天京城内废除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实行手工业国营,按手工技艺分业组成衙署,其所辖各业的规
官名。西汉置石库令及丞,为将作大匠的属官,主管石料的保管和加工。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因公事诣政事堂向宰相、执政请示汇报,称白堂。
官名。宋朝初年御史台置,员二人,专治狱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官名。宋初置,属御史台,专管审讯刑狱案件。元丰改制以后罢废。
官名。东汉将军府(大将军、骠骑将军及左右前后将军等)所部职吏,主罪法。官名,东汉置,为将军属吏,掌罪法。《后汉书·百官一·将军》:“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李俊之及第。
官名。辽朝北大王院官员,在北院太保下。原称北院梯里己 (即惕隐) ,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司徒。
郎官别称。因执楯侍卫于宫陛侧,故名。《史记·滑稽列传》:“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优旃见而哀之”,“临槛大呼曰:‘陛楯郎!’郎曰:‘诺!’”官名。秦置,属郎中令,掌执盾在殿陛侧侍卫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