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执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寝,视流外二品,掌内宫扇伞灯烛。
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寝的属官,掌扇伞灯烛。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寝,视流外二品,掌内宫扇伞灯烛。
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寝的属官,掌扇伞灯烛。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福州路。二十年,改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监治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汀州、漳州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名。北魏置。掌管永宁寺的营建事务。《魏书·李彪传》: “(李志)以军功累转后军将军、中散大夫、辅国将军、永宁寺典作副将。”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八人,简任。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参订章制。
官名,汉置,为诸从事之一,分部主管郡国事务,类似大郡之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督察所属。《三国志·魏书·崔林传》:“在官一期,寇窃寝息。”注:“《魏名臣奏》载安定太守孟达荐雄曰……时涿郡太守王雄为西部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辽北面官。掌四方钱铁之冶。太宗时置。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三人,主事一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理部分营缮工程之事,并征收木税,修葺车船,供给围场车马。所辖满洲四品官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画工与男绣工,掌画壁画与刺绣。
官名,汉置,为使匈奴中郎将的省称,俸比二千石,掌护南单于,有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加;掾,随事为员(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光武帝纪》:“匈奴遣使来献,使中郎将报命。”“匈奴薁鞬日逐王比,遣使
官名。明太祖洪武(1368—1398)时磨勘司置,一人。详见“磨勘司左司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