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杂行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管理各行贸易,员额及官阶不详。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管理各行贸易,员额及官阶不详。
参见“太常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太常少卿,北齐称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太常寺少卿二人,正四品上,祭祀宗庙时由其率太祝、斋郎安排香烛,整理揩拂神座与幕帐、迎送神主。举行祭礼时,与良
官名。明朝南京都察院专管上下江防之事的御史。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每处一所。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一至二人,并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职方司次官,佐职方中大夫掌天下地图,主四方职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职方司长官,称职方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中大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协助左右备身正都督统领左右备身五职、左右备身等,负责宿卫侍从。从五品上。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1658)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粮石之出纳,入则储仓,出则口粮俸饷。
官名。明朝锦衣卫属官。洪武十五年(1382)置,正六品,职掌不详。
指受任镇守一方的军政长官。《资治通鉴》卷七二魏明帝太和五年: “先是 (王) 凌表 (满) 宠年过耽酒,不可居方任。”胡三省注: “方任,方面之任也。”指独领一方的地方长官,或镇守一方的将军、总督等。
官名。宋朝茶马司置,位在都大提举茶马之下,掌榷茶之利,以供市马。官名。宋设榷茶买马司,后改称提举茶马司,后又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设主管茶马,同提举茶马,都大提举茶马,按资历分别任之。负责榷茶买马事务。
官名。北齐置。参见“器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