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设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员二人,属尚寝局,为司设之佐,协掌床帷、茵席、汛扫、张设之事。宋朝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宫中女官名。见“司设”。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员二人,属尚寝局,为司设之佐,协掌床帷、茵席、汛扫、张设之事。宋朝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宫中女官名。见“司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典妇功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由阉人充任,掌后宫女工织造等事务,下设典妇功奄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典妇功”。
文书名。即奏折之抄件。详“奏折”。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掌管燕京(今北京)诸色人匠。秩从四品。设总管等职。至元十二年(1275),改为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设立资源委员会,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掌理全国资源的调查、开发、管理等的行政事务。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本会裁
官署名。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国务院呈准于国务院内设礼制处,由国务院与内务部共同组建,掌理关于民国礼制的编订。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总纂一人,编纂若干人,由处长聘任。
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 废都水台入司农寺为署,十三年复改都水台。唐高祖武德(618—626) 初废都水监为署,隶将作监,太宗贞观六年(632) 复改监。
春秋时郑国称管理边境事务的地方官吏。《左传·襄公十一年》: “郑人患晋、楚之故”,“使疆场之司恶于宋。”
官名。宋朝置,为枢密院属吏,员二人,从八品。
武官名。《资治通鉴·后梁纪三》记太祖乾化二年(公元912年)十一月“楚王殷遣水军都指挥使杨定真救岳州。”
官名。清国史馆置,满汉各八人,以内阁中书派充,掌校勘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