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八府
官署名,元置,掌诸王朝觐傧礼等事;置八府宰相八员,以勋贵子弟充任。《元史·百官三·内八府宰相》:“内八府宰相,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谓之宰相云者,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虽有是名,而无授受宣命,品秩则视二品焉。大德九年,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天历元年,为内八府宰相之职,故附见于此云。”
官署名,元置,掌诸王朝觐傧礼等事;置八府宰相八员,以勋贵子弟充任。《元史·百官三·内八府宰相》:“内八府宰相,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谓之宰相云者,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虽有是名,而无授受宣命,品秩则视二品焉。大德九年,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天历元年,为内八府宰相之职,故附见于此云。”
官名合称。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详各条。
宦官名。隋朝内侍省置二员,正五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内承奉,隶长秋监。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复名内常侍,置六员,通判内侍省事,正五品下。宋朝为内侍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班
官署名。唐置,掌守卫陪从之事。其官有典军、副典军各二人,帐内六百六十七人,校尉、旅帅、队正、队副若干人。见《旧唐书·职官三·亲王亲事府》。
明代五军营附属营之一。见“殚忠营”。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掌东京路赋税、度支、盐铁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中京度支使司、南京三司使司、西京计司合称五计司。设户部使等职。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四品。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四品下。
官名。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无定额,以大学士、总督兼充。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
官名。北魏置,属典客监。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中。后罢。
官名。属大司马。新莽及更始政权均置。更始时以陈遵为大司马护军,与归德侯刘飒俱使匈奴。参见“护军”。官名,为大司马属官,掌护卫。秦朝和西汉初期称护军都尉,哀帝元寿元年改称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