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奏事
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
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
官名。北齐置。参见“原仇局”。
官名。宋代置,掌管旗帜,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选用健壮军士充任。明代属旗手卫,专门执掌金鼓旗帜,随皇帝车驾出入,并守卫四门。官名。明设此官,掌金鼓、旗帜和随驾出入等。《明史·职官五·旗手卫》:“帅力士随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北部曹的官员,佐理曹务,并负有监察之责。《魏书·尧暄传》:“(吕) 受恩为侍御中散,典宜官曹,累迁外都曹令,转北部给事,秦州刺史。”从三品上,孝文帝太和(477—499) 改制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检点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
精通一部经书的博士。《后汉书·翟酺传》:“孝文皇帝始置一经博士,武帝大合天下之书。”
内职掌名。隋太卜署所属有男觋十六人,掌巫术。
官名。十六国前秦苻坚置,为四禁将军之一。统兵驻于京师,亦经常率军出外征讨。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辽十二宫各有汉人丁户,设汉人行宫都部院总领汉人之事,各宫又分设汉人行宫都部署司分理汉人。统称为南面宫官。
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官制,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