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翻书房提调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北周宣纳下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宣纳下大夫”。
吏名。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书吏名。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负责发送文书、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参看《清会典事例·吏部·书吏经制额缺》。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置内史监,掌宫内之事,为宦官衙门。后改置内使监、御用监。内使监设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从三品,奉御,正六品,典簿,正七品。洪武二年 (1369)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宫女名号。唐置,属宫闱局,员额五十人,掌宫内杂使。
吏员名。宋初置于太府寺,员额一人,掌文牒之事。元丰改制后废。
参见“上书房”。
官名。金置,属修内司,见该条。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量人下士二人,掌营建城郭、宫市、都邑、军垒的测量之法。《国语·周语》说:“司空除坛于籍”。可知坛壝之制也是司空所掌。北周置量人中士,正二命;量人下士,正一命。掌测量土地及建坛壝
官名。北周置。《北史·皮景和传》:“(皮信)降周军,授上开府、军正中大夫。”一说属夏官府。多省称为军正。下设军正下大夫以佐其职。正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