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见“织室令”。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考功司置,掌有关令、丞考功之事。
①《周礼》官名,地官之属。主管土地分配、使用及征收税赋。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周礼·地官·序官》郑玄注: “载之言事也。事民而税之”。“载师者,闾师、县师、遗人、均人官之长。”②官署名。西魏、北周置,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御伯中大夫置。仍属天官府。员二人,正五命。随侍于皇帝左右,掌管皇帝所用的书籍,可被派出使敌国及执行其他使命。下设纳言下大夫、纳言上士、纳言中士以佐其职,领给事上士、掌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不再守选,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称免选。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准许选人不经守选,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称为免选。
官名。五代始置枢密副承旨,以诸卫将军充任。宋朝沿置,分领枢密院承旨司诸房公事。哲宗元祐(1086—1093)中定为正八品。南宋升为正七品。辽朝北、南枢密院皆设,位在都承旨下。
杂任职名。唐置于集贤院,员额十四人,掌装钉书籍之事。
官名。北魏置,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宋朝三司所属户部、度支、盐铁三机构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