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地方军队之一。见“北府兵”。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司农寺。
参见“蓝翎侍卫”。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左右仗各置十人,掌左右仗仪卫之事。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掌诊治民庶百官的各种疾病,设医正中士、医正下士及医生三百人以佐之。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与石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祠部尚书,四品。
宰相衔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933)冯赟为相,因平章事字犯其父名,敕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后周世宗 显德(955—959)中,枢密使吴廷祚亦加此衔。
武官名。即“八部大人”,是北魏部落兵八个将领的合称,其所部为中兵的组成部分。参见“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