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文官
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如秘书、书记、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外文翻译等。
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如秘书、书记、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外文翻译等。
春秋战国时期称出使来聘的别国卿大夫。《周礼·地官·大司徒》: “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贾公彦疏: “案《大行人》,诸侯来朝曰宾,卿大夫来聘称客。”
官名,清朝末年置,掌主交通政令,汽行舟车,电达文语,无所不综,以利民用。其属船政司部中掌议船律,兼司营闢厂坞,测量沙线。路政司郎中掌议路律,兼司厘定轨制,规画路线。电政司郎中掌议电律,兼司官商局则例,
官名。隋朝始置,员一人,从四品上,掌东宫诸门禁; 长史以下属官,同太子右内率,又有直长。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宫门将,降为正五品,监门直长改为直事。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复为太子右监门率府长官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
官署名。清末新设检察机构。分为不同级别,有总检察厅、高等检察厅、检察厅等。负责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条件的检察事宜。详见“总检察厅”、“京师高等检察厅”、“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地方检察厅”等。官署名。
清朝中央部院机关书吏之一种。负责文书事务。
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国防最高委员会为主持国家总动员业务的研究设计及指导、督促、考核各级动员委员会业务的进行,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十一月成立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海关特设的课。各地海关税务司有兼管常关的,特设本课以办理常关事务。
官署名。唐朝少府监中尚署置,掌宫中金银器物铸造之事。中尚署所属机构。唐置,掌造作金银器物及饰品。
官名。明朝国子监属官。洪武十三年(1380) 于掌馔厅设,一人,未入流。掌监生饮食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