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计司司长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计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遂废。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计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遂废。
官名。“大”通“太”,详见“太常”条。
官名。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龟兹国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官名,匈奴和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意即千人之长,掌千人。《汉书·匈奴传》:“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辅佐)小王、相、都尉、当户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系加官,非实职。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有丞。官名,汉因之,掌高垒。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参看“云垒”条。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名。北周置。《周书·武帝纪》:“建德四年(公元575年)春正月,初置营军器监。”以军器大监与军器副监为正副长官,掌兵器的制作。任军器大监者,见《北周六典》引庾信《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天和二年(
官名。清末东北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改奉天、吉林、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始置。由盛京将军改设,一人,从一品,钦差大臣。掌三省民政财政,并兼三省将军事务。宣统二年(1910) ,兼奉天
官名。北魏置。《魏书·房法寿传》:“(房敬宝为)奉朝请、征北中兵参军、北征统军、宁远将军。”
官名。 吐蕃副相, 曰论茞扈莽, 置一人, 与大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小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汉朝丞相或三公处理政事之处。因官署避用朱门,厅门涂成黄色,故名。北朝齐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阁。南朝陈三公开黄阁,听事寝堂,置鸱尾。故黄阁亦作为三公代称。1、黄阁,也作“黄閤”。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