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谋越众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夏侯审等六人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夏侯审等六人及第。
国家的官吏组织系统。《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修。”
官名。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县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清末邮传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邮传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与阁议。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邮传部尚书为邮政大臣,为邮传部的长官。见
春秋战国乡一级行政官员统称。《管子·大匡》: “凡庶人欲通,乡吏不通七日,囚。”乡一级行政官员的总称。《管子·大匡》:“凡庶人欲通,乡吏不通七日,囚。”注:“庶人有所陈诉通于君,乡吏抑而不通(报),事
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
①官号。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操置。《三国志·许褚传》:褚“迁武卫中郎将,武卫之号,自此始也。”其后有武卫将军、武卫大将军、武卫校尉、武卫都尉等名号。详见各条。② 武卫将军省称。③隋、唐十二卫
(1)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之一。本名左右武卫府,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去“府”字称左右武卫。掌领外军宿卫。所领府兵称熊渠卫士,设官同“左右翊卫”,参见该条。(2)唐府兵十卫中的两卫。隋炀帝时有左右武卫
官名。隋朝有过海判官。唐朝遍置于使府。《唐六典》卷二: “凡别敕差使,事务繁剧者给判官二人”,“非繁剧者,判官一人”。采访、节度、观察、招讨、经略、防御、团练、支度、营田、监军等使之下皆置。综理本使日
官名。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副长官,置一人,从七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