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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用语。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常含贬降之意。晋朝沿用,指内侍、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后世亦称。
汉制,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如《汉书·冯野王传》记冯野王“为大鸿胪,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卿,以秩出为上郡太守。”
官制用语。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常含贬降之意。晋朝沿用,指内侍、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后世亦称。
汉制,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如《汉书·冯野王传》记冯野王“为大鸿胪,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卿,以秩出为上郡太守。”
①官名。商朝始置。甲骨文中数见“在某卫”之辞,即为商王派驻在殷都以外某地戍卫的武官。②行政区域。周朝置。指京畿以外五等地区。周制: 天子所居千里曰坼,其外每五百里为一服,有五服(分五等)、九服 (分九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卫尉寺长官,以郎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卫尉卿为卫尉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卫尉寺卿与少卿均为寄禄官,无职掌,置判卫尉寺事一人主管卫尉寺。元丰改制,始以
参见“十骁将军”。官名。梁置。为百号将军之一,拟官六品。见《隋书·百官上》。参看“骁雄将军”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末刘备置。《三国志·刘封传》: “ (刘备) 以 (申) 耽弟仪为建信将军、西城太守。”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刘封传》:“上
官名。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主任官、考核等事。
官名。明清道员之一。明景泰七年(1456)设,由广西按察司之分巡道兼管所属盐课司。其后山西、山东、浙江、福建、云南及延缓、固原等处,或由分巡道,兵备道兼管盐法,或由专设道员管理盐法。清朝沿设。凡不设盐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奚六部贵族子弟之从军者。设详稳等职。
抗战期间国民党政府监察院派往各战区的巡察组织。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监察院战区巡察团规程》, 设置战区巡察团。巡察团直隶于监察院,其设置团数及各团巡察区域以军事委员会划定的各战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编译、审查本省各学堂教课书、参考书,翻译本署往来公文书牍,并管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
官名。宋置,属开封府,员额四人,掌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