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朔大夫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官名。吐蕃官,即小相,置一人,与大相、内大相、副相、内副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麦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春秋战国大夫出任将军职者。《管子·立政》: “将军大夫以朝。”宋翔凤注: “将军大夫,是大夫为将军,乃上大夫也。《墨子》亦有将军大夫之名。”
官名。周设此官,掌察四方邦国之事。见《周礼·秋官·序官·掌察》。
官名,此为左力辅君和右力辅君之合。汉代西域龟兹国置此官,掌领兵作战,位在左右骑君下,而在各部千长上。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参看“左力辅君”条。
官名。①春秋战国晋置。又称 “候”、候奄、元候。主侦察敌情之军官。《左传·成公二年》: “司马、马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杜预注:“候正,主斥候。”②北周置。负责警卫候望。《周书·刘雄传》
官名。北魏置。在边镇统兵,属镇将。参见“军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炭置,掌炭的烧制、征收,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掌炭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汉廷尉属吏,主决疑狱。官名,汉置,为廷尉属官,掌刑狱案牍上奏事。《汉书·兒宽传》:“廷尉时有疑奏,已再见却矣,掾史莫知所为。宽为言其意,掾史因使宽为奏。奏成,读之皆服,以白廷尉汤。汤大惊,召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