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屯田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屯田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屯田司”。
官名,三国魏置,为郡太守的佐吏,掌郡的财政会计。《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犊民酉牧,年七十余,有至行,举为计曹掾;帝嘉之,特除郎中以显焉。”
因过继,收养等关系改用他人姓氏,及后归宗,要求恢复本姓者,称为复姓。清制,凡官员复姓,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旗员由本旗咨部,分别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和本佐领图记。在籍候补汉京官,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 外官,
官署名。元任宗皇庆元年置,初名管勾司,管领回回乐人。其官有署令一人、署丞二人、官勾二人、教师二人、提控二人。见《元史·百官一·礼部·常和署》。元礼部仪凤司所属机构。秩从六品,管领回回乐人。设置令一人,
阶官名。金、元教坊阶官名。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秩从九品上。元十五阶第十四阶,从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上,称和声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
官制用语。指不由吏部正式任命,而由地方军政长官自行选用的官职。南北朝时,还常作为授予年老军人或平民的虚衔。《北齐书·废帝纪》: “诏九州军人年七十已上授以板职。”参见“板”。
使职名。唐玄宗时已置,主皇帝谒宗庙沿路设置营幕事,有副使、判官。见《全唐文》卷二二《亲谒太庙推恩制》。官名。唐置,掌供应皇帝祭祀、朝会、巡幸、宴享和内廷需用的幕帟、帷帐以及有关陈设之物。后改同和院使,
官名。元置,属大府监,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见《元史·百官六·太府监》。官名。元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置,属太府监。秩从五品,员额四人,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
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设置府州八百多个,大的为都督府,小的为州,以本族首领为都督、刺史,并得世袭。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
官署名。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初有其实而无其名,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均入上三旗“行走”。乾隆二十三年(1758)修《清会典》时,名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考工室令副职。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考工丞。官名,西汉置。为考工室令之副,佐令掌职事。详“考工室令”条。